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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螢網購比重近5成 平均年消費額2.47萬

行動裝置隨處馬上買 中高消費族群漸增加


記者 張家嘯 報導 2016/03/28
同時使用電腦與行動裝置網購提升至48.5%(圖/遠傳 提供)
同時使用電腦與行動裝置網購提升至48.5%(圖/遠傳 提供)
  國內網購行為持續發燒,且隨著行動裝置當道後,跨螢購物行為比重也越來越高。根據資策會最新統計,目前台灣民眾透過個人電腦網購比例,仍占整體網購的85.2%而有行動網購經驗者,則占整體網購的63.3%,值得注意的是同時有個人電腦網購與行動網購經驗者,比例已經提升至48.5%,顯示跨螢購物的成長性。
  從資策會進一步的探訪發現,個人電腦與行動裝置在網購上,並無相互取代關係,主要是透過個人電腦網購,具備好瀏覽、易比價的優點;而利用行動裝置網購,則是有隨時隨地的方便性。資策會認為,消費者會參考當下的需求、時間、地點等因素,選擇不同的終端裝置進行購物,預估未來跨螢的消費型態將更趨明顯。
  資策會也發現,透過行動裝置網購的行為,都常都具有「馬上買、不能等、隨處買」的特性,包括「使用手機時正好看到欲購買的產品(37.2%)」、「使用App限定的促銷活動(32.3%)」、「可享隨時隨地購買樂趣(31.1%)」,都是促成民眾使用行動裝置網購的因素。
  根據資策會這項統計,台灣去(104)年網友平均年網購金額約2.47萬元,較103年成長14.1%。而成長的最大原因,主要是網購單價提高,去年年消費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中高消費族群,增加至24.4%,年增率達6.3%。至於每月網購次數,以1至2次最多,比重有42.4%,其次是每月低於1次(34.3%)。
  資策會分析,整體來看,國內網友去年年每月平均網購2.05次,與103年相比並無顯著差異,最大不同還是在網購消費金額上有不小的提升,可以解讀成國人對網路購物的依賴度增加,更願意在虛擬通路上消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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